Thursday, January 10, 2008

一個很機車的人(2)

很多人看到故事(1)中那個機車人的表現,也跟我一樣覺得要制裁此種過份的行為可以。

個人認為不需要什麼強烈手段,只要不跟他做朋友,不跟他往來,不相信他所做所為,就是最好的制裁了。


這件事情其實不是發生在我身上,但是類似這樣的事情卻真實的發生在超過一百萬個跟你我共同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身上。

還記得那個不知道要用什麼名字回去比較好的"返聯公投"嗎?
還記得當初超過一百五十萬的連署書嗎?
現在不知道哪個人讓大家興高采烈的連署以後,又極力勸阻大家不要去公投?

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很可惡?
是不是只要乖乖當兩個菜籃族隨便別人去惡搞我們的"眾人之事"這樣最好?

當眾人的教育水準普遍提升,
還要選"賢"(賢??)賦予他"能"?
如此不切實際希望我花三分鐘未來四年會有一群人幫我制定出很多很棒的法案?
直接對於我們生活中的問題,集體發出聲音,直接民權不就是民主最大的展現?
何以有人要我們在這個時代還開倒車的"反民主"?

因現行公投法太過嚴苛,導致很多人認為,投了也沒辦法改變現狀。
試問,當你愛一個人,你不講永遠沒有機會,講了搞不好就會在一起,民意的表現應該也是這樣子的吧,而阻擋改變公投法的,就是那個最不民主也一路反對直選總統、反對公投的某顏色政黨。

最後很多人大概也不知道這次立委公投的兩個選項為何,
唸書工作都可以很認真的去思考事情背後的真相,
但是一但碰到政治好像腦袋就不靈光了,
在這邊就讓我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兩案。

第三案:

主文: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給全民:中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及競選補助金以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還給人民。以處分者,應償還價額。

KMT國庫通黨庫,把大家的錢當自己的錢來用,土地、大樓、財富,集中在他的手上,她吐出來可能我們也分不到什麼好處,但是不屬於他的東西本來就要吐出來,所以YES

第四案:

主文:你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署,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立法院已經變成一支超級大怪獸,他不高興的時候就拿到到處亂砍其他單位,他不高興的時候就可以阻擋跟我們息息相關的總預算、治水條例,這第四案等於是要讓怪獸不只有刀,還可以到處亂開槍,立法院已經夠亂了,還要讓他更亂嗎?所以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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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很機車的人(1)

最近有一個人,食品業的,張羅了老半天要請大家吃一頓好料的,要大家比較一下他的菜色比起別人的好。跟這個人是好朋友的莫不相當期待這頓好料的會是怎樣精緻美味。沒想到就在要去吃飯的前夕,這個人突然要大家不要去吃好料的了,自各而在家吃吃泡麵就好了!


這個朋友實在有夠機車,給人一個期待以後又告訴你不要來,而且還要你從此不要再上餐廳了,因為這種高消費的地方不是他那些沒水準朋友應該去的....

這個機車的朋友,喔不!不應該稱它是朋友,我想應該要用力唾棄他這種行為,才能夠讓大家都知道他真的是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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